新皇岗口岸|这2类强制保险扩至港方口岸区 无须额外付费
2026-10-09 微信红包微币天天送,关注微信号: hkziyouxing (长按左边红色字复制)获取福利和最新香港购物优惠折扣信息为配合新皇岗口岸10月12日正式开通,政府已与45间保险公司签订市场协议,将这些保险公司现有的强制性汽车保险及僱员补偿保险保单的保障范围扩展至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该协议涵盖分别根据《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第272章)第4条和《僱员补偿条例》(第282章)第40条规定的保单,生效日期为今年7月31日(即《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第659章)生效当日)。
该市场协议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与各保险公司签订,旨在让保单持有人在无须缴付额外费用的情况下,把现有强制性汽车及僱员补偿保险保单的地域界限扩大至包括港方口岸区。
财库局发言人表示,这次财库局积极与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及保险业界合作,在港方口岸区启用前促成市场协议,先行消弭可能引致公众混淆的情况,一方面确保保单持有人持续符合强制性保险的规定,同时也减低持份者的行政负担,是务实且便民的安排。
《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今年7月31日生效。由于保险保单属私人合约,因此不会因该条例生效而自动扩展至涵盖港方口岸区。政府遂主动透过保监局与保险业界磋商,将汽车及僱员补偿这两类强制性保险的保障范围延展至包括港方口岸区,让保单持有人无须缴付额外保费。有关安排与2007年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启用时的做法相若。财库局对保监局、香港保险业联会及保险业界在整个过程中的大力支持与紧密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来源:點新聞 责任编辑:阿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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